深圳二建報名時間2023年考試時間
來源:深圳建工教育時間:2023/5/9 16:26:26
目前江蘇省、遼寧省、陜西省、安徽省4個地區已公布2023年二級建造師考試時間,為2023年6月3日-4日,因此預計深圳2023年二級建造師考試時間是2023年6月3日、4日。但由于二級建造師考試為省級考試,考試時間由各地區自主決定,所以具體考試時間以各地區人事考試網的通知為準。
深圳二建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建造師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2002〕111號)《關于印發〈建造師考試實施辦法〉和〈建造師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6號)以及原人事部辦公廳、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建造師資格考試相關科目專業類別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6〕213號)有關規定執行。報考級別分為考3科、考2科、考1科和增報專業四類。
(一)考3科條件
凡遵紀守法并具備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對照表見附件2)中等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的人員均可報名。
(二)考2科條件
對取得二級項目經理資質及以上證書,符合上述考3科條件并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1.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2.具有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三)考1科條件
符合上述考3科條件并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2個科目。
1.取得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2.取得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四)增報專業條件
已取得二級建造工程師一種專業證書的人員,如需報考其他專業的,只需報考其他專業《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個科目。
(五)工作年限要求
以上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22年12月31日;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及年限的界定按照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我省二級建造師考試資格審核有關問題請示的復函》(粵建復函〔2011〕51號)(附件3)執行。
(六)港澳臺及外籍人員報考
經有關部門同意,獲準在境內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的外籍及港、澳、臺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規定要求的,可報名參加二級建造師考試。
關于我省二級建造師考試資格審核有關問題請示的復函
粵建復函〔2011〕51號
省建設注冊中心:
你單位《關于二級建造師考試資格審核過程中存在問題的請示》(粵建注發〔2011〕1號)收悉。經研究,現對該項考試報名資格審核中的有關問題復函如下:
一、有關如何界定“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問題。應按照《建造師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2〕111號)第二章考試的有關規定執行。按照建造師資格與執業注冊分離的原則,對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等專科以上學歷后,在勘察、設計、監理、工程類咨詢企業、建設單位基建部門從事工程管理工作兩年(含兩年)以上的人員,可視為符合二級建造師考試報名條件。
二、對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等專科以上學歷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時間的認定問題。根據建造師資格與執業注冊分離的原則及鼓勵本行業中有條件的施工管理人員報考建造師的精神,對在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等專科以上學歷前,已從事建設工程管理工作滿2年者,且能有效證明這段工作履歷的,如持有原項目經理證書或質安員、、、等證書者,可視為符合二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三、對全省統一命題考試合格取得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者,其執業注冊應按照《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3號)和《廣東省建設廳二級建造師注冊管理實施辦法》(粵建管〔2008〕30號)的有關規定執行。未取得《注冊證書》,不得擔任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及以注冊建造師名義從事相關活動。
尊重原創文章,轉載請注明出處與鏈接:http://www.linzhiyou.com/3017/news/620384/違者必究!
以上就是深圳建工教育 小編為您整理 深圳二建報名時間2023年考試時間的全部內容。